天津中塘工业区燃气项目-中塘天然气门站项目施工招标
天津中塘工业区燃气项目-中塘天然气门站项目施工招标
天津中塘工业区燃气项目-中塘天然气门站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塘工业区燃气项目-中塘天然气门站项目 (项目名称)己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津发改许可〔2016〕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银行贷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工业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占地*****.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3.15平方米,燃气门站一座,以满足中塘工业园区及周边用气需求,到2025年供气规模可达3.7亿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库房、维修厂房、门卫室、大门、围墙等,详见施工设计图。
2.3计划工期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建设综合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库房、维修厂房、门卫室、大门、围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本工程投资额为1515.42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5年)加以承诺;(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1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 09 月 22 日至2023年 09 月 28 日16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不接受个人转账。(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②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10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油田地质研究院(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的账号提交 2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下浮20%计取。
经招标人、招标代理双方协商,本项目现场公证费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联系人: 刘工 邮箱: tjdgytzx@163.com 手机: 158*****013
意见与建议: 022-********
2023 年 09 月 21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