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站建设招商公告第三次

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站建设招商公告第三次

为加快推进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站建设工作,确保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试运行前液氧站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公开招商建设液氧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公开挂网招商,遴选一家有液氧站建设经验的医用液氧供应公司为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液氧站,并负责巴中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液氧供应。

二、液氧站建设规模及配套设备清单

(一)液氧站整体规划建成4个5m3立式液氧储槽,由医院负责液氧站基础工程建设(含场地、道路、防火围堰、顶盖工程)及站外管道建设。

(二)中标方初期先投入2个5m3立式液氧储槽(一备一用),负责液氧站设计、设备投入、安装、调试,及合同期内液氧站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保,医院每月支付设备使用服务费。后期根据医院需要,通过增加液氧储槽及配套设备的方式完成剩余2个5m3立式液氧储槽的建设。

(三)初期投入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立式液氧储槽

5m3,1.6MPa

2台

2

汽化器

200Nm3/h

2台

3

调压装置

双回路带旁通,自立式调压阀DN40,0-1.6MPa

1套

4

汽站设计

安装、调试

办理使用证

包含站内阀门、连接站内设备的管道、警示标识、管理制度等安装辅料及办理使用证及安装费用(含设备吊装费用)

按需配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须提供的佐证资料清单

1.报价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生产经营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提供投标人合法合规液氧销售经营资质。

9.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GMP认证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11.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3.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14.提供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15.提供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6.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内容自拟);

17.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8.报价有效及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复印件或承诺书需按序号提供,且须加盖投标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四、报价单格式

医用液氧采购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质量要求

生产厂家

单价(元/吨)

1

医用液氧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氧)的标准,纯度≥99.5%,提供相关部门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设备使用服务费报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立式液氧储槽

5m3,1.6MPa

2

2

汽化器

200Nm3/h

2

3

调压装置

双回路带旁通,自立式调压阀DN40,0-1.6MPa

1

4

汽站设计

安装、调试

办理使用证

包含站内阀门、连接站内设备的管道、警示标识、管理制度等安装辅料及办理使用证及安装费用(含设备吊装费用)

按需配置

总投资

万元(大写: )

设备使用服务费

元/月

五、报价限价

(一)液氧采购最高限价1480元/吨。

(二)设备使用服务费最高限价2500元/月(建设两个5m3立式液氧储槽的设备使用服务费)。

六、合作期限

1、合作期六年,从液氧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2、合同期满后,液氧站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医院所有,若继续合作供氧,由供应公司提供设施、设备的免费维护保养。

3、合同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液氧站所投设施、设备应无偿转为医院所有,如因医院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由双方另行协商。

4、合同期内,若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设施、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投入建设,投入设备价格不能超过本次报价,具体方案经合作双方协商后在补充协议中确定。

七、投标资料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

八、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3:00前向药学部递交参与文件(注:此时间为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商家可通过EMS特快专递、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逾期不再接收;EMS特快专递提交的以医院的接收时间为准,并按上述约定时间为截止时间)。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号,巴中市中心医院行政楼5楼药学部。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27-*******138*****825

九、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分细则见附件

标签: 第三次 招商 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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