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五高速高速公路兴长段项目钢便桥施工分包项目公告
房五高速高速公路兴长段项目钢便桥施工分包项目公告
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6项目钢便桥
施工分包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6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采购人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以公开征集询比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开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2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竞争性磋商□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路线起点位于兴山县峡口镇,向北与房五高速公路兴山段顺接,终点向南与房五高速长阳至五峰段顺接。路线全长71.875km,路基宽度25.5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80km/h,桥梁按公路I级标准设计,按VII级地震设防。
本标段一期土建起讫桩号为K93+753-K112+910,路线长19.16km,位于秭归县和长阳县境内,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承建。主线路基长1686m/10处,主线桥梁8219m/10座,匝道桥13座,隧道9255m/2.5座,桥隧占比为91.2%。设九畹溪落地互通、杨林桥落地互通、杨林桥服务区各1处。本标段二期工程起讫桩号为K48+960-K120+830,全长71.875km。
2.2 询比范围
本次询比范围为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6项目钢便桥施工分包的实施、完成及后期维护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长度(m)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钢便桥 | 69 | 钢便桥采用租赁方式,主要包括钢便桥构配件材料(钢管桩、平联、斜撑、贝雷片、横梁、分配梁、限位器及桥面系等)租赁费、安装、搭设、桥台施工、使用期间的维护、使用完成后的拆除、清理及恢复地貌等。 |
本标段估算总价:不含税限价*******元。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 年9 月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安装工期1个月,钢便桥使用期限暂估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比,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3)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4)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5)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6)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7)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8)与其他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9)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对于有上述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请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成认证。(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门户网站首页)。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标段缴费并下载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龚家铺11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31*****305
项 目 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五高速公路兴长段SYXCTJ-6
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九畹溪镇砚窝台村
邮 编:******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6*****880
采 购 代 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 系 电 话:158*****292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合同包 | 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160 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32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5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5年承担过1个钢便桥施工业绩。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人代表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采购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采购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要求 | 备注 |
第 1 合同包 |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及以上 | |
现场管理人员 | 1 | 交安C证或建安C证及以上 | |
合计 | 3 |
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场管理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及安全证。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第1合同包 | |||||
1 | 汽车吊 | / | 台 | 1 | 施工时必须满足施工机械配置要求。 |
2 | 长平板车 | / | 台 | 1 | |
3 | 电焊机 | / | 台 | 5 | |
4 | 发电机 | / | 台 | 1 |
注:表中带*号的为重要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扫描件或其它可以证明其为自有及协议自有的证明材料,公司名义或者股东名义下的设备均可视为满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东证明资料。未附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设备审查时视为没有该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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