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及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及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3〕58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及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95.3
最高限价(万元):95.3
采购需求:农用地膜50吨、全生物降解地膜5吨、购置GPS定位仪1台、电子天平秤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合法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年度(2022年)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四)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时间:2023-09-22 08:30至2023-10-07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元):0
2023-10-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昌宁1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ZC530*****230**********)昌宁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及设备采购: 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0-19 09:00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兴宁街102号
联系方式: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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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标签: 地膜科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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