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村团包至大礼溪口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村团包至大礼溪口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村团包至大礼溪口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审批〔2023〕1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该治理工程采用清方工程+挂网喷锚+被动防护网+混凝土拦石墙+支撑柱+植被护坡的方案。其中:危岩清理及坡面整形土石方方量共计5915m3,植被清除2300m3,破损主动网清除4000m2,挂网喷锚总方量1701m3,被动防护网(高5m)总长280m,混凝土拦石墙总长100m,混凝土支撑柱总方量16m3,植被护坡三维网面积*****m2。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符合鄂自然函[2020]120号文件要求的质量评定标准。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项目负责人要求:

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或质检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2日上午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08时3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2日08时30分-9时0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048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8*****767、招标人电话:158*****085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17-*******、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28号

联 系 人:王正禹

电 话:158*****0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 系 人:郭启福

电 话:158*****767




标签: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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