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丰县乡镇、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示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丰县乡镇、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及有关定价成本监审的规定,我局对(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的(咸丰县乡镇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
核定(咸丰县乡镇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2020年度)单位定价成本为1.59元/立方米。
一、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
(四)《湖北省价格条例》;
(五)《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
(六)《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发改规【2021】3号);
(七)《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发改规〔2019〕3号);
(八)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天然气管道输配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发改规〔2019〕5号)
(九)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咸丰县乡(镇、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表》以及其他与本次定价成本监审相关的报表、账册、凭证等手续齐备的财务会计资料等。
二、成本监审程序
我局成本监审组(组长:杨红艳,成员:张浩珍、向照全)按照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出具报告等规定程序进行。
三、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手续齐备的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为基础,按照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用加权算数平均法将经营者成本合理归集核算为定价成本。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乡(镇、区)管道天然气配气经营者成本的构成内容及金额为本次审核的主要内容。
四、经营者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其理由
依照本次成本监审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减经营者成本******.73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定价成本不含税金和利润;
(二)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仅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不做其他用途;
(三)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所采信的基础数据、文字材料均系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其负责。
2021年10月13日
标签: 配气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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