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委托,经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办公楼物业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HCCG-2015-141 三、采购人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北段2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01室 联系方式:***-********转801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办公楼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大楼保洁、保安、设备的维修维护、房屋的维修维护”、“清洁、消杀、绿化”及“其他业务”。 服务期限: 2年 采购预算:52.8万元/年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为三级(含三级)以上;具有政府或大型国有企业办公楼管理服务类似业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12 月 18 日至2015年 12 月 24 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01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12 月31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时间:2015年 12 月31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901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杨 电话:***-********转801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6850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行号:********4502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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