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台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台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台账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1日 17: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1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 ||
预算金额 | ¥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创投大厦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池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林、0593-*******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台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3]NDCG042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台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1 | 1-1 |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项目台账整理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创投大厦6楼
联系方式: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小林、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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