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实验室2023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实验室2023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一带一路’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实验室”于2022年获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相关精神为目标,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巴蜀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了加快本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制订发布《“一带一路”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实验室2023年度项目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 省市“十四五”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中华文明及巴蜀文化的数字化传承、发展与对外传播,围绕四川及成都在参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出现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充分发挥实验室的科研引领作用,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反映相关学科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着眼研究的应用实践价值,注重理论创新,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为一般项目。课题名称申报者根据申报指南自行确定,立项项目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情况确定。
(二)资助标准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为1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经费于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时需提交延期申请,经实验室同意后延期;项目研究最长期限为2年,仍未完成者追回拨付的相关经费。
三、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结项要求
(一)结题要求
一般项目要求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1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北核);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应附市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或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项。
(二)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一带一路”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实验室资助课题,课题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7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和论证活页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dylybswh@cdu.edu.cn,并将纸质版申报书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邮寄实验室所在地。
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请见附件。
六、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研究实验室所有。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180*****861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ydylybswh@cdu.edu.cn
“一带一路”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实验室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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