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_HBJT-SJGY-********* ________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投标人负责委派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对招标人的餐厅进行全面管理,包含餐饮制作、食谱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食材组织管理、餐厅及餐厨设备维护、节能降耗、便民超市等餐厅委托经营服务。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标段预算:/

服务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有2个月考察期,考察不合格的,将不予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后两年,招标人每年7月份进行综合考核,若投标人当年运营管理合格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可在招标人认可的情况下续签12个月的服务合同。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姚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 

电子邮箱: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承接过1个500人及以上的国有企业单位食堂承包业绩。

注:1、在对投标人进行类似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反应本项目的要求的特征指标,应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 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信誉声明”),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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