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校园文化广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校园文化广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HPM-**********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校园文化广告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 六、项目一览表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用料清单,制作相关物品,提供校园零星文化氛围布置服务,上墙牌匾等板材一份起做,具体数量按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2、布置服务包括前期方案设计、实物制作、现场安装。 3、供应商应注意,本次成交金额为用料材料的单价,采购总金额为预估费用。 4、服务时间: (1)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预算9万总价使用完毕 (2)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本项目即时终止 以上条件二者以其中之一条件满足,本项目即时终止。 5、服务期内因自然原因导致的用料、辅材、辅料、导向牌等损坏、损毁或变形变质的,成交人应予以免费更换替补。 6、本项目含前期方案设计,方案底稿、用料、印刷、刻字、辅材、辅料、税费等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超过成交金额之外的一切费用。 7、采购方提出需求的要求成交人于30分钟内响应,到达现场,当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因采购人多次需求成交人多次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8、用料清单详见附件 七、报名受理时间 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2日08:3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6日17:30:00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30:00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30:00 九、报名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十、报名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自行采购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提交 “报名材料”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投标人,将导致其报名资格被拒绝。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若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2500元,按2500元收取。 十四、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十五、验收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 十六、付款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自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对公转账付款。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邮 编: ****** 电 话:0591-******** 项目联系人:庄子薰 电子信箱:fjhhzb@163.com 十八、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502 0141 7000 7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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