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2023-JWGDSZ-F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征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GDSZ-F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A | 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征集 | 详见第六章“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相关内容 | 深圳 | 采购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 概算2547万元/年,服务期2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3.最高限价:参考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采购清单模块展示的副食品价格 ,投标人统一报出适应于本项目所有货物类别的投标下浮率,下浮率需符合要求:10%≤下浮率≤15%,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因恶意低价竞争,后续不能按质保量供货的,将严肃处理,上报主管部门处罚;
4.本项目选取6家合格的副食品配送商,组成深圳片区副食品保障供应库,3家为常用供应商,3家为备选供应商;全部供应商均作为准入平台供应商纳入建行供应链平台管理。
5.本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缴纳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交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2.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10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16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6时后提交的,次日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签到时必须携带并提供如下所有资料:授权委托书(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核对原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fcg.cn/)》、《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某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欧阳科长、苏干事
深圳某部物资采购办
2023年9月21日
标签: 副食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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