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辰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深圳市辰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深圳市辰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320A*******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深圳市辰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辰达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自项目中标确认之日起一年
招标/采购范围:83辆车辆,10辆小型四轮高压冲洗车所需的保险服务(原有车辆69辆,其中环卫管理部业务用车37辆,小型四轮高压冲洗车10辆,河道管理部业务用车19辆,办公室公务用车3辆;新购置24辆新能源作业车,分别为纯电动清扫车7辆、纯电动清洗车12辆、纯电动雾炮车3辆、纯电动桶装垃圾车1辆、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1辆;总共车辆93辆),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等。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同一集团所属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仅允许一家单位作为投标主体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 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中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格式自拟的投标人所属总公司的股东构成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需要投标人提交“领取文件申请资料”,且报“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的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是否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联系人:张康宁
联系电话:150*****050
,深圳市,深圳

标签: 车辆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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