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安全操作与基础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安全操作与基础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职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安全操作与基础教学实训设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产品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将产品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产品现场的搬运。

1.3、产品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验收完毕。

1.4、如果合同产品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产品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5.1培训内容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2培训方式

(1)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2)培训每次不少于5人,培训地点为建设方指定地点或现场。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供货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供货方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

3、在本项目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系统稳定运行7天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配套竣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同及货物清单、货物进场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调试报告、试运行记录、竣工图纸等),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答复,无异议则双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1.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3、付款条件:第一次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第二次付款:正常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实训设备 新能源汽车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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