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东方市村庄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项目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东方市村庄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项目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相关规定,结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高质量编制审批村庄建设规划和入库工作的函》(琼自然资函〔2023〕948号)的有关要求,我市61个行政村村庄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按照《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拟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我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单位的工作,请符合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村庄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项目。
(二)业主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内容:通过开展全市61个村庄(含华侨经济区)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编制村庄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分析论证我市村庄规划范围内各种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建议,并作出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农房报建适宜性评价结论。预算总投资控制在200万元内。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公司,不得参与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6:00—17:30。
四、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报名须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价函(格式自拟),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选聘办法
(一)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家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家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若招标代理机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招标代理机构。
(三)确定的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055。
地址: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室。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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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开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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