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新城西区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新城西区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96003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3]09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新城西区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724.37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3724.3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万立方米/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新城西区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改造内容包括对调节池、一体化MBR池及MBR附属设备间、鼓风机房、加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现有加药间的部分设备及构建筑物进行改造;新增除臭系统(供预留0.6万m3/d 设施使用);同步实施电气自控、给排水、电信、通风等工程。,总投资额3724.3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团泊新城西区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对调节池、一体化MBR池及MBR附属设备间、鼓风机房、加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现有加药间的部分设备及构建筑物进行改造;新增除臭系统(供预留0.6万m3/d 设施使用);同步实施电气自控、给排水、电信、通风等工程。 团泊新城西区污水厂收水范围为团泊新城新区12.7平方千米范围内以及本厂区内的污水集中处理,设计规模为1.2万m3/d,包括改造现状处理能力为0.4万m3/d处理设施至0.6万m3/d; 投用预留的构筑物,安装设备,新增0.6万m3/d 的处理能力。整体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Bardenpho(AAOAO)+MBR+强化脱氮除磷”的组合工艺,预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精细格栅”方式,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带式污泥脱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80%,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的出水通过重力流就近排入厂外北侧河道。其中,粗格栅进水泵房新增提升泵1台,更换提升泵1台及其他设备,改造后泵房水量提升至1.2万m3/d; 调节池中将工频泵更换为变频水泵,同时增设调节池至生化池缺氧池的进水泵,新增和更换搅拌机等设备;将原三格调节池后面二格改为生化池的一部分,厌氧池和缺氧池整体前移,原缺氧池改为好氧池,原好氧池中间一格改为后缺氧池,同时增加水泵、搅拌机和曝光器等设备;MBR池新增膜组件66组、回流泵3台、污泥泵2台以及管路管件等设备;MBR附属设备间新增MBR产水泵11台、真空泵2台、真空罐1台、真空引水罐10台、其他配套设备及配套系统等;现有加药间新增除磷药剂加药泵5台、除磷药剂加药泵撬装1套, 同时对原有设备等进行利旧改造;鼓风机房新增悬浮风机-生化池2台、悬浮风机-膜池5台等设备;加氯间增设碳源储罐1台、碳源加药箱l台、次氯酸钠储药罐1台、加药泵系统1套、次氯酸钠消毒加药泵2台等设备;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更换带式污泥脱水2套, 对原有设备等进行利旧改造,并将原药剂室改造为配电室。 在原有103调节池东侧与新增道路之间新增除臭系统1套,处理风量约8000m3/h, 风压2800Pa, 除臭工艺为吸收塔+生物滤床;同时增加应急排污泵3台。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调试-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需求及交付条件。本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国家现行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施工图纸中技术规范要求。。总投资额3076.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设计方员工),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3)正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可兼任技术负责人。;(5)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6)技术负责人 1 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投标人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5、其他资质要求:(1)(7)根据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精神,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通知建设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 还应通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出具变更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命文件及变更文件应当在施工项目部留存备查。 (8)项目部人员配备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配置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项目部人员审查标准考证方式: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为准,投标单位应提供:①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带有二维码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证书的使用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②二级注册建造师:天津市或其他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提供带有二维码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未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提供纸质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纸质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2201室,并携带被授权委托人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证明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董工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紫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2201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晓庆 电话:136*****350
传  真:********
日期:2023年09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董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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