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溪湖海悦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甬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溪湖海悦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BITC-*********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2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甬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溪湖海悦酒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招。
一、项目内容及限价:
项目名称:宁波甬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溪湖海悦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越溪湖海悦酒店采购电视机,共208台,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需求。
最高限价:单价限价2000元/台。
完成期限:30日历天。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
3.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5日9:00至2023年09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nbbidding.com/)网站上发布。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采 购 人:
名 称:宁波甬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溪湖海悦酒店
联 系 人:王棋超
电 话:183*****225
九、招标代理: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联 系 人:翁伟冬、蔡赛波、严锋
电 话:0574-********
电子邮件:nbitc02@126.com
异议受理人:章海波
联系电话:0574-********
标签: 越溪湖海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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