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法院档案托管寄存项目采购公告
彭州市人民法院档案托管寄存项目采购公告
一、比选项目:彭州市人民法院档案托管寄存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比选;
6、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证书。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6日17:00。
2、文件获取地点:彭州市人民法院702行装办
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7日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彭州市人民法院702办公室
八、比选时间:2023年9月27日14:00
九、比选地点:彭州市人民法院707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
彭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9日
标签: 档案托管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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