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四家下属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选聘中介机构公告

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四家下属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选聘中介机构公告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4家下属企业进行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一)业务委托方: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粮油产业有限公司4家下属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下属四家企业基本情况

1.海南三亚粮食储备经营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夏志锋,任职期为2018年6月-2022年12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76.36 万元;2022年1-12月收入总额为454.18 万元;

2.海南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甘力涛,任职期为2021年5月-2022年6月,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4,562.50 万元;2022年1-6月收入总额为1,993.10 万元;

3.海南洋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欧由斌,审计期间为2018年6月-2021年9月,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699.17 万元;2021年1-9月收入总额为2,223.09万元;

4.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欧由斌,审计期间为2018年6月-2021年9月,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483.83 万元;2021年1-9月收入总额为175.15 万元。

(四)审计费用

四家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税),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并且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二、基本要求

(一)审计期间:

1.海南三亚粮食储备经营有限公司,审计期间为:2018年6月-2022年12月;

2.海南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期间为:2021年5月-2022年6月;

3.海南洋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审计期间为:2018年6月-2021年9月;

4.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审计期间为:2018年6月-2021年9月。

  (二)审计时间与工作效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审计小组应派出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在内的工作小组负责所做项目,签订合同进场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应为在海南省内注册或者在海南省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截止2023年9月已成立3年(含)以上,具有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其中,在海南省设立有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须由分支机构进行参选;

2.参选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参选机构2020年9月以来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提供机构2020年9月以来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的承诺;

4.参选机构有对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业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提供承接过的至少2家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5.参选机构执业注册会计师须在5人(含)以上,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参选机构须提供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离任审计工作任务的承诺函。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机构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机构2020年9月以来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承接过的至少2家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6)提供目前在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5人(含)以上名单及编号,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离任审计工作任务的承诺函。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中选机构报价的2.5%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审计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排名信息》排名靠前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 :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doc

委托方电话:黄女士139*****360

项目及报名咨询电话:杨女士 ********

2023年9月22日


标签: 经济责任审计 中介机构 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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