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2023年建设任务之“采集系统工程建
重庆市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2023年建设任务之“采集系统工程建
2.1 建设地点:以重庆市主城九区为主,包含区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重庆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建设规划》和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计划采购杆件及配套材料。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584.00万元(本次仅招标单项设备和材料的价格,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采购,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下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杆件及配套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杆件及配套材料(含杆件的制作、运行中的所有配件、附件)的供货、运输(含包装)、杆件吊装、杆件及配套材料安装、技术资料、备品备件、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合格及售后维保等全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框架合同签订生效,招标人根据实际建设需求下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订单约定杆件的配套地笼,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该批次订单约定杆件及配套材料安装至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或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21号 | 地址: | 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向先生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617 | 联系电话: | 139*****174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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