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洲河上安钟家段生态护坡工程
大洲河上安钟家段生态护坡工程
大洲河(上安钟家段)生态护坡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大洲河(上安钟家段)生态护坡工程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百畅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9月22日16时 至 2023年09月25日16时止 | |||||||
大洲河(上安钟家段)生态护坡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2日16时 至 2023年09月25日16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 | 薛丽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23*****018***** | 180日历天/180日历天。误期赔偿费:5000元/天;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不超过中标价的10%。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审核工程结算金额的97%支付,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百畅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
邮编:******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 邮编:****** | ||||||||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小姐 电 话:0757-********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峰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邮 编:****** | ||||||||
标签: 生态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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