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QY15MZHG11157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包一:人民币111.438万元;包二:人民币69.93万元;包三:人民币67.14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设备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以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包一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六通道颗粒物采样器、一体化颗粒物连续采样器、水质采样固定剂箱、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
3、包二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手持式烟气汞采样器、便携式烟气预处理器、烟气分析仪、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
4、包三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智能离子色谱仪、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21日8:30起至2015年12月25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注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梅州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人:古小姐、罗小姐
联系电话:****-*******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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