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7〕56号)、《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采办〔2021〕29号)、《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藏财采办〔2021〕79号)等相关指导性文件要求,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为遴选原则,规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风险和廉政风险,保障我厅各项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结合自然资源行业特点,拟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内公开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应当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评审场地、专职人员配备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通过内控制度,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并做好记录工作”的规定,区自然资源厅拟在西藏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内遴选20家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接受采购人(招标人)委托,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提供全过程代理服务。

二、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记录);

(五)已按照要求实行名录登记管理,且在西藏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截图)。

(六)不接受联合体。

三、遴选规则

评分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进行打分,满分为40分,评比的各类因素分值按下列比例确定:

1.企业实力(总28分)

1.1 企业基本情况(9分)。

(1)登记情况(2分):在西藏政府采购网站登记且信息真实完整的,得1-2分。需提供完整、清晰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办公条件分三个等级(5分):①办公条件优越5分;②办公条件较好得3~4分;③办公条件一般1~2分;④办公条件较差或者没有独立办公场所不得分。

提供详细办公条件说明(文字说明和图片等),应包括但不限于办公面积、办公区域划分、办公设备、监控情况。需提供在拉萨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购房或租赁合同等);不提供或没有不得分。

(3)依法为企业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得2分;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2 企业人员及业绩(19分)

(1)人员配备(8分):

①专职人员配备在15人及以上且分工合理的得8分;

②专职人员配备有6~14人且分工合理的得2~7分;

③专职人员配备有5人且分工合理的得1分;

④专职人员配备在5人以下的不得分。

以上专职人员需附人员分工说明、相关专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的人员社保缴纳复印件;未附或附件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企业招采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分三个等级(5分):

①从事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得5分;

②从事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1-4年的,得1-4分;

③从事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不足1年的,不得分。

需提供招采项目负责人履历表以及近年来负责招采的项目清单(格式自拟,按年限排序,每年1-2个即可)。

(3)企业代理业绩分三个等级(6分):

①企业代理业绩丰厚得6分;

②企业代理业绩较为丰厚得1-5分;

③企业代理业绩低于10个不得分。

代理业绩评分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代理业绩数超过100(含)个计业绩丰厚,代理业绩数在10-99个计业绩较为丰厚:其中项目数80-99个的得5分,70-79个得4分,60-69个得3分,50-59个得2分,10-49个得1分,1-9个不得分。

需提供业绩清单(格式自拟),清单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代理金额和代理时间等要素。

2.企业管理情况(总12分)

2.1 管理制度分三个等级(6分):

企业管理制度需包括: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①管理制度包括以上八个方面且合理的,得6分;

②管理制度包括以上八个方面且比较合理的,得2-5分;

③管理制度体系不全,缺两项及以下的,得1分;缺三项及以上的,不得分。

2.2服务质量、进度控制方法及承诺(6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从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1)采购组织程序、(2)人员组织配备、(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含应对不良专家措施)、(4)服务缺陷补救措施。分三个等级:评审小组对以上论述进行横向对比,论述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的为优秀,得6分,论述完整、条理较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为中等,得2-5分,论述不完整、条理混乱、可操作性不强的为差,得0~1分。

3.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7分)

此项为扣分项,依据为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和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查询结果,在评审前形成处罚结果查询清单,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

3.1 失信情况:发现近3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领域以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名单情形的,扣1分。

3.2 处理处罚:①发现近3年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自治区财政厅(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令整改情形的,每有一项扣1分,最高扣3分;②发现近3年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自治区财政厅(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的,每有一项扣3分。本项最高扣6分。

四、报名程序

(一)时限: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北京时间9:30-13:00,15:30-18:00)。

(二)方式:发送资料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至电子邮件enuobaby@163.com。

(三)发送资料内容:

满足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六项要素证明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

(一)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点;

(二)地点: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楼第六会议室;

(三)形式:

1.响应文件文件对应遴选规则可自拟格式,但需制作评分索引和目录,做到评分索引页码对应准确、目录清晰完整。

2.响应文件应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并盖公章。

3.需提交纸质版2套(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及电子版一套(光盘或U盘);所有资料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zrzyt.xiz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权益处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891-*******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891-*******,手机:180*****815

七、特殊说明

如在遴选有效期间,国家或自治区颁布正式文件明确取消此类遴选方式,本次确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将自行解除,将不再另行通知。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遴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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