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SBJ23D-098-23-3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
以7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
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
专业),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6供应商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
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9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2)
邮件方式:请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hsjjtj2021163.com邮箱,同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与
18101117699联系。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HSBJ23D-098-23-314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13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1307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
2项目内容:华康食品厂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民悦园智慧社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
目需求书。
3项目预算:19万元。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辰区京津路西北辰大厦14层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22-869186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1307室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101117699
电子邮件:hsjjtj2021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