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高新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高新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20,000.00
最高限价(元):8,320,000
采购需求: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化工园区现有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符合国家的治理标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有毒有害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响应,建立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是尤为必要的。通过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增设气体在线监测设备,可全面掌握污染情况,快速定位污染排放源,实现监测监管联动,为污染防控、有效减排、提高区域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目前高新区化工园区,面积6.39平方公里,覆盖企业主要为北沥、大力、辽河石化等大型化工类企业,其中重大环境风险气体因子8种,较大环境风险气体因子5种。承接单位主要负责设备搭建、空气质量的日常监测并及时汇总数据进行上报、设备的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仪器设备供货安装,安装完成后(20)日内完成系统调试,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合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4单元2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盘锦市中华路3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4-2401
邮箱地址: lnyszb0624@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