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招采公字020号长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建设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公告
长招采公字020号长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建设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建设所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9-5 | |||||||||||
2、项目名称:长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建设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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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长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建设所需设备采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硬件及软件,主要根据上级创建要求及号召,为全面开展“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达到集业务管理、定位监管、远程视频督察、远程教育帮扶和公众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智能能化矫正工作新局面,最终实现社区矫正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目标,充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监管,充分做到应管尽管、不脱管漏管,充分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交付 (服务、完工) 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 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3.方式: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 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 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监督单位:长葛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1号楼财政局308室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0374-*******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长葛市司法局 | |||||||||||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6号楼 | |||||||||||
联系人:贺先生 | |||||||||||
联系方式:037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长葛市潩水路南段 | |||||||||||
联系人:孟女士 | |||||||||||
联系方式:177*****1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长葛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联系方式:0374-******* |
标签: 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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