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G320路面改善工程施工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G320路面改善工程施工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G320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G320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渌发改审〔2023〕7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以株交函[2023]6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对株洲市渌口区G320(K1160+260-K1166+164)段进行路面改善,此次改造总长5.904KM,设计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米,路面宽7.5米,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5米土路肩+0.25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25米硬路肩+0.5米土路肩,硬路肩与行车道同铺。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设计图纸,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交养管规〔20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准入认定的通知》(厅办函〔2022〕102号)公布在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或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综合一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湘交计统〔2016〕117号)公布在湖南省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在同一合同段内里程不少于2.9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修工程,且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查验以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为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复印件、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及网站截图(或网上打印件)(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9]10号文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 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 认证后,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7日,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时/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月 / 日 /时/分,地点: / 。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 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7.随机分配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招标人先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随机分配标段号,再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特别提示
9.1 本项目招标文件结合《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2〕15号)的要求编制。
9.2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9.3 履约担保
9.3.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相对最高投标限价的减幅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鉴于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9.3.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要求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9.3.3 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9.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7至14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9.3.5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4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0731-******** QQ:**********。
9.7 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附 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附件 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本项目不适用)
附件 5: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附件 6: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附件 7:投标人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 株洲市渌口区 S211(伏波大道)
联 系 人:严志
电 话: 152*****650
招标代理: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和宜商务酒店1416号
联 系 人: 程翠平、彭卫星、曹新权
电 话:0731-********
监督部门: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株洲市长江北路398号
电 话: 0731-********(基建科)
0731-********(机关纪委)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G320(K1160+260-K1166+164)段。
2.主要工程内容:对株洲市渌口区G320(K1160+260-K1166+164)段进行路面改善,此次改造总长5.904KM,设计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米,路面宽7.5米,路基横断面布置为0.5米土路肩+0.25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25米硬路肩+0.5米土路肩,硬路肩与行车道同铺;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二、建设条件
1.地形与地貌简况: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2.地质与地震简况: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3.水文与气象简况: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
2.工程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既设计施工图纸。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主要工程量一览表: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附件 4 随机分配标段办法(本项目不适用)
略
附件5: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天) |
1 | 路基工程 | 20天 |
2 |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25天 |
3 | 沥青砼面层 | 10天 |
4 | 整体完工 | 5天 |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10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为60天。
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6: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意 向 书(本项目不适用)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承 诺 书
至:(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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