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孜-大北区块地面骨架工程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博孜-大北区块地面骨架工程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博孜-大北区块地面骨架工程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概况: | 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00×104m3/d。主要包括1套集气装置,集气规模为2000×104m3/d;2套脱水脱烃装置,单套处理规模为1000×104m3/d;2套烃液提馏装置,单套处理规模为430t/d;2套凝析油闪蒸装置,单套处理规模为1450t/d;2套乙二醇再生装置,单套处理规模为50t/d;4座2500m3混烃储罐;1套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400m3/d;辅助配套系统,包括供配电、自控通信、消防给排水、供热、建筑结构等。" |
项目单位: | 工程建设公司四川油建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可接受代理投标和制造商投标。3、报价人须具有******** 分析小屋产品准入,提供能源一号网站产品准入及准入状态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截图时间,时间为报价截止日前3日内有效。4、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仪器”(或“仪表”或“分析仪”或“实验设备”或“试验设备”或“化验设备”或“计量器具”或“在线分析”或“实验室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研究”)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报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6、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状态正常,不在异常经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8、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1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22年(或2021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报价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特别提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报处于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2)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在线获取。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吴德平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86*****51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巫栖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757 |
其他: | 无 |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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