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单位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政策公开公示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单位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政策公开公示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单位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政策公开公示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项目介绍 | 项目主管部门 | 资金发放部门 | 资金来源 | 文件依据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
中央 (√) | 省级 (√) | 市县 (√) | 备注 | |||||||||
1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 义务寄宿(义教贫生) | 1.补助对象:“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将“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纳入“特殊困难”范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不需要经本办法认定,只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交给学校,由学校核实、复印、存档后,即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数据库。 2.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 教育局 | 教育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 (√) | (√) | (√) | 1.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1〕11号) | ******** | ******** | |
2 | 三类幼儿生活补助 | 三类幼补 | 1.补助对象:三类幼儿指孤儿、残疾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申请补助。 2.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 | 教育局 | 教育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 | (√) | (√) | (√) |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才教〔2019〕119号 | ******** | ******** | |
3 | 学前班教育费用 | 满五免费 | 1.补助对象:免除学前班(学龄前1年)幼儿的学费(不含课本费)2.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 教育局 | 教育局 | (√)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免除高中学杂费及学前班教育费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1〕81号 | ******** | ******** | |||
4 | 特惠性教育补助 | 特惠补助 | 资助对象(6+1):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海南 省户籍的以下六类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家庭学生。 另外一类:已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其享受的特惠性学生 资助持续发放至完成当前学段。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幼儿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生活费;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400元学习生活费用品费;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生活费、400元学习生活费用品费; 高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生活费、1000元住宿费和教材费(已经免的不再发补助);中职生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生活费。 | 教育局 | 教育局 | (√) | (√) | 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在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修订版)》的通知(琼教发〔2022〕71号) | ******** | ******** | ||
5 | 教育移民寄宿生生活费 | 教移生活 | 1.补助对象:教育扶贫移民学生是指市、县政府有计划的把贫困自然乡村和处于生态核心保护区的边远村庄的少年儿童转移到条件较好的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学或县城学校就读的小学和初中学生,除享受生活费补助外,同时还享受交通费补助 2.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 教育局 | 教育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 (√)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及教育扶贫移民学生生活费、交通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崭新的通知琼财教〔2010〕23号 | ******** | ******** | |||
6 | 教育移民寄宿生交通费 | 教移交通 | 1.补助对象:教育扶贫移民学生是指市、县政府有计划的把贫困自然乡村和处于生态核心保护区的边远村庄的少年儿童转移到条件较好的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学或县城学校就读的小学和初中学生,除享受生活费补助外,同时还享受交通费补助 2.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 教育局 | 教育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 (√) | (√)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及教育扶贫移民学生生活费、交通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崭新的通知琼财教〔2010〕23号 | ******** | ******** | ||
7 | 普通高中助学金 | 高中助学 | 1.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高中阶段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分两档:第1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第2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 教育局 | 保亭中学 | (√) | (√) | (√) |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财〔2017〕61号 | ******** | ******** | |
8 | 义务阶段1-7级残疾学生特殊教育补助 | 残特教补 | 1.补助对象所有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读残疾程度为l-7级的残疾学生,残疾程度以残疾证为准,没有残疾证的不纳入享受范围 2.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 教育局 |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 (√) | (√) |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一至七级残疾学生特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财〔2018〕321号 | ******** | ******** | ||
9 | 四类非寄宿生普惠性补助 | 四类生补 | 1.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补助对象由原来的“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调整为“脱贫户学生、监测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其中“脱贫户学生、监测户学生”又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625元。 | 教育局 | 教育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 (√) | (√) | (√) |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职教育特困生免住宿费对象和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的通知琼财教〔2021〕124号 | ******** | ******** | 此项由四类生补调整为13类。 |
标签: 惠民惠农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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