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2016年车辆机械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2016年车辆机械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JZZ
********038-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项目范围: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33台车辆进行承保(详见磋商文件后附项目技术清单)
服务期限:1年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分标包,供应商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的、有全国经营范围国有财产险的保险机构;
(2)供应商必须取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和从事机动车商业保险资格且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保险经营许可证;
6、近一年公司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7、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资料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磋商文件。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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