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招标公告
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招标公告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2014年度福田区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采购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2014年度福田区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对上述项目有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市政交通)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编号:SZYM2014-G0086
3、招标项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2014年度福田区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4、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证书及上述资质和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11月26日起至12月3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05室,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5、答疑事项: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3日下午5时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2:30
7、开标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2:30
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06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敏书 石欣平
传真:******** 邮编:518001
帐户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帐号:********163301 网址:http://www.ymcw.com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背景
福田区位于深圳市核心城区,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信息、国际展览、商务和金融中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机动化快速发展,整体交通需求持续稳步增长,高峰期道路供需矛盾、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峻,已逐步成为影响市民生活、限制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未来福田区将着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区,打造国际著名的电子产品交易中心和国际知名的会展中心,势必将会给道路交通体系带来更大的挑战。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目前福田区已初步建成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道路网体系,但仍然存在部分路口设计不合理、信号控制不完善、交通管理不到位,部分路段设计建设不规范、通行能力低等问题,往往成为道路网中通行能力的“隘路”和交通事故的“多发源”,容易引发严重的交通拥堵,且经常由点及面不断扩散,从而影响道路网整体运行效率。
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交通运行环境,《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提出了十大交通发展策略,其中优化道路功能策略中明确指出,需对道路交通拥堵严重的热点片区实施交通改善工程。《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持续进行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缓解交通拥堵状况。为落实上层次规划提出的交通发展目标和要求,亟需开展福田区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通过对交通拥堵点类型、交通设施设计、交通运行组织等全面、系统研究,分析找出交通拥堵成因,进而提出相应的交通治理措施,缓解福田区交通拥堵状况。
二、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在准确把握、深入分析福田区现状交通拥堵特征、拥堵点分布以及成因的基础上,针对现状问题与不足,并结合未来交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可实施性强、匹配度高的福田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对策,并进一步制定2014年度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投资估算,有效缓解现状交通拥堵状况,支撑城市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2005);
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6)》;
4、《深圳市公共交通“十二五”规划》(2011);
5、《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
6、《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计划》(2011);
7、《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8、《深圳治理交通拥堵24策(2012-2020年)》;
9、《福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0、深圳市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
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1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137-2012);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
14、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现状资料收集与调研:主要收集福田区相关城市及交通规划资料、各片区电子地形图、其它资料等;对福田区现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城市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行等进行详细调查。
(2)拥堵点分布及成因分析:在现状调研基础上,分析当前交通需求特征、交通拥堵特征、拥堵点分布,识别当前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拥堵成因。
(3)交通需求及发展趋势分析:分析福田区发展前景,对交通需求总量及分布合理判断,把握未来交通发展态势。
(4)制定拥堵综合治理目标及策略:综合上述分析,进一步借鉴相关经验和理念,研究提出2014年度福田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目标和策略。
(5)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措施及实施方案:在上述目标及策略的指导下,有的放矢,重点针对拥堵片区、瓶颈路段、拥堵节点,研究制定相应的交通拥堵治理措施、近期实施方案及投资估算。
(6)实施保障及相关建议:根据一定的划分原则,对方案进行梳理,形成项目库。同时,提出相应的实施保障措施,并对执行和实施各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对相关的社会经济、产业发展、人口增长、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把握清楚,把握好交通发展趋势;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翔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三、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福田区辖区范围。
研究年限为:2014年。
四、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可参考《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6年修订本)》制定;
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3、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超出此金额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六、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8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中期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中期成果。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8个月内结合各相关部门意见,修改优化改善方案,形成专家评审成果,并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规划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6、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研究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研究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研究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研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七、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包括:《2014年度福田区交通拥堵点综合治理研究》报告及图集,纸质文本8套,电子版光盘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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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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