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供热、供冷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供热、供冷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供热、供冷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供热、供冷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服务区供热、供冷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3〕53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1)张承地区
对张承地区的丰宁服务区、隆化服务区北区、茅荆坝服务区西区的供暖系统进行改造,供暖改造面积9738㎡。
(2)北京、唐山以南地区
北京、唐山以南地区包括柏乡服务区等17对服务区合计改造面积*****㎡,废除现有地源热泵系统、室外管网,采用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
(3)唐秦及沧州地区
玉田服务区、卢龙服务区、滦州服务区、北戴河服务区的供暖热源进行改造,供暖改造面积*****㎡。主要涉及废除原有供暖系统、新增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对室内管网进行保养、维修或更换。
(4)购置并安装碳纤维电暖器250台,电暖器功率1800W,用于服务区汽修间及远离主建筑的其它附属用房供暖。购置并安装1.5P分体空调11台、3P分体空调13台、5P分体空调16台、10P分体空调53台,用于服务区加油站、餐厅、超市的供暖、供冷。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丰宁、隆化、茅荆坝、柏乡、大名、漳河、邱县、威县南、威县北、冀州、衡水湖、邢台、邢台西、清家沟、邯郸、磁县、石家庄东、万庄、大厂、三河、玉田、卢龙、滦州、北戴河等24对服务区内。
2.1.3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项目总工期90天(其中设计周期20天),试运行期:1个采暖期。
2.2招标范围:
所属服务区供热、供冷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类别1个标段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与初步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3日上午09:00至2023年9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http://yzyxjt.hbgs.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联 系 人:张倩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郝楠
电 话:0311-********、151*****810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设计业绩: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共建筑的供热或供冷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公共建筑供热或供冷项目施工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注:设计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其中供热或供冷设计的工作内容)或单独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其中供热或供冷项目施工的工作内容及施工费用)或单独施工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1 | 工程师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供热或供冷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
设计负责人 | 1 | 工程师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供热或供冷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无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两部分评分之和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注:与本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再推荐其为总承包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信息;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制银行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制保证保险、纸制担保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制保证保险、纸制担保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未提交备选方案。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8)价格清单的报价与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第1.4.5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值100分) | 本款修改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20分 (2)资信业绩部分:10分 (3)承包人实施方案: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4)评标价: 5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将评标价(去掉规定数量)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除按第(2)条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c、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d、如果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e、如果3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分标准 |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2)资信业绩部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承包人实施方案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3 | 评标程序 |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证书不予认定。 (2)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 (20分) | 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初步设计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初步设计设计理念、思路吻合,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4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5 分。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5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3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3-4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4-5分。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 3-4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 3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 3-4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4-5 分。 | ||
2.2.4(2) | 资信业绩 (1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投标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投标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施工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 (20分) | 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 | 3分 | 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方案合理、实施性强,得1.8-2.4分; 方案非常合理、突出、详细,得2.4-3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3分 | 管理制度基本齐全,管理人员配备满足基本需求,素质、资历一般,得1.8分; 管理制度较齐全,管理人员配备能满足项目需求,素质、资历较高1.8-2.4分; 管理制度齐全、完善,管理人员配备合理,素质、资历高,得2.4-3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 | 5分 | 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3分; 分析合理、实施性可行,得3-4分; 分析准确、详细,措施具体、合理,实施性强,得4-5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体系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体系及措施较完善、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体系及措施完善、合理,实施性强,得2.4-3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设备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 3分 | 体系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体系及措施较完善、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体系及措施完善、合理,实施性强,得2.4-3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体系及措施基本完善、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体系及措施较完善、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体系及措施完善、合理,实施性强,得2.4-3分。 | ||
2.2.4(4) | 评标价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4;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1、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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