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小型土建服务(第二轮)招标公告
2016年度小型土建服务(第二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 华能金陵燃机电厂2016年度小型土建服务项目(第二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申报开始时间: | 2015-12-20 16:00 | 招标单位: | 华能金陵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
申报结束时间: | 2015-12-23 16:00 | 设备名称: | 华能金陵燃机电厂2016年度小型土建服务项目(第二轮) |
项目信息: | 华能金陵燃机电厂2016 年度生产生活服务外委项目 | 创 建 人: | 姜红军 |
招标地址: | 华能金陵燃机电厂 | 批次信息: | 其它 |
项目进度要求: |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项目质量要求: | 详见附件 |
资格审核: | 资格预审 | ||
下载附件: |
本次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华能金陵燃机电厂2016年度小型土建服务项目。 |
审查程序和方法: | 资质预审 |
备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申请人基本资格 |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公司员工数派驻电厂工作人员需达到10人以上,根据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清单认定;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员证。 3.申请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5.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2.申请人专门资格 | 1.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安装二级资质、房屋建筑三级资质。 2.申请单位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以上。 3.申请人必须承担过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小型土建及安装服务,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 4.派驻电厂项目负责人具备大专学历(国家注册2级建造师)以上职业资格,需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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