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秀强玻璃110KV变电站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宿迁秀强玻璃110KV变电站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321*****13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BIPV组建生产线项目已经宿迁高新备【2021】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宿迁秀强玻璃110KV变电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
利用110千伏陆银线杆塔同塔单边挂线,通过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T接T接卓大7W9线陆集支线(远期卓坪一一陆集),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2公里,单边挂线长约3公里,架空导线截面不小于240平方毫米,电缆输送能力与之相匹配。根据一次接入系统设计,采用单电源供电,变电站布置形式为户外式,电气主接线方式为单母线分段:本期新装110千伏*****kVA变压器一台,远期预留110千伏*****kVA变压器一台:采用高供高计计量方式,供电电源配置******/0.1kV高压PT一组(精度0.2级)、500/5A高压CT一组(精度0.2S级),执行大工业电价,功率考核标准为0.9,另配置照明分计量采用高供高计10kV计量,配置3*1.5(6)A高压三相三线电子式智能表一只,10/0.1kV高压PT一组(精度0.2级、二次绕组容量不大于10VA) 、75/5A高压CT一组(精度0.2S级、二次绕组容量不大于10VA),执行其他照明电价,功率考核标准为0.9。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本项目红线图外线部分应在2024年2月8日前完成验收送电投运(外线要符合政府自规局批准的文件要求施工,外线2024年2月1号至2024年2月8号之间停电,为乙方施工提供条件。),站内部分在2024年5月31号之前全部投运。
1.3 工 期:2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总价款的 30%(电汇)作为预付款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比例保函);外线施工结束验收完成,具备投运且完成公司内部工程量的 5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电汇)作为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电汇)作为完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常投运且按全额价款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税率【工程部分(含建筑、安装、调试、试验等)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部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该发票且发票入账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电汇)作为验收款;工程自审结束付至审定价款的97%(电汇),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在支付该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全部合格后向乙方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宿迁秀强玻璃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院设计资料和新改设计外工作量施工清单,施工资料以蓝图为准。 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量, 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主要生产建筑、建筑设备、配电装置(设备构支架及基础)、站区性建筑、消防系统、特殊构筑物、地基处理等。围墙及大门、场区平整(含外购土方)、站外排水、站外电源等前期工程。(2)电气安装及调试: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所区照明、站用电系统、电缆及接地、通 信(含光通信)及远动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调试、特殊项目调试。含 光通信设备工程、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工程。(3)外接线路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4)供电局验收,试验,投运(5)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6)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所有施工问题,以甲方和设计院书面签字为主,所有费用包含在交钥匙工程里面。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1)投标报价(95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 =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值=90% 。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低1%扣0.5分,每高 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基准值=(A×70%+B×30%)×K3,k3=88%。注: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1%的,扣0.3分,最高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除计算性错误外,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3)信用考核(2分):以信用服务机构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 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信用等级为评分依据,AAA级得 2分、AA 级得1.8分、A级得1.6分、BBB 级得1.4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0527-********。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或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送电线路或变电站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不同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业绩规模不一致,以其中最小的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5日 09:00至2023年10月0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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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 | 地 址:宿迁市人民大道666号时代集团8楼 |
联系人:李恩文 | 联系人:陈莹莹 |
电 话:152*****218 | 电 话:153*****883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mail:/ | E-mail:/ |
2023年0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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