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双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根据《2023年双桥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推进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高质高效实施,2023年计划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个,作为我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申报条件,向各级龙头企业、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倾斜。

二、遴选条件

1.在双桥区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种养殖规模。

2.有双桥区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或涉农服务企业等。

3.有一定农业技术经验。常年从事产业经营,且有丰富的产业生产经验和技术,对当地农业产业有带头示范作用,能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4.愿意承担示范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示范基地各项政策规定。

5.具备专职技术员,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示范技术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技术档案等。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较好,且有3人以上的服务队伍,服务队伍人员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具有一定文凭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遴选材料

(一)申报表。包括企业简介、设施条件(附照片)等。

(二)相关材料。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确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以及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有关要求。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四、评选程序

(一)公开招募。将《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发布到双桥区人民政府网,全区范围内公开招募。

(二)资料初审。双桥区农业农村局对参选企业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公示。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特聘人员,经农业农村局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签订协议。按照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示范主体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各农业企业请于2023年9月22日—9月25日向双桥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申报表及提供相关参选材料。

联 系 人:张方舟 联系电话:*******

双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2日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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