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2024年对私授信评估机构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2024年对私授信评估机构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2024年对私授信评估机构准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2024年对私授信评估机构准入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预算为150万元(含税)/年。

3. 招标内容:对私授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股权质押评估等。

4. 合作期限:期限为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 中标人数量:9家。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标包号

资格要求

入围数量

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2024年对私授信评估机构准入项目

A包

同时具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质的授信评估机构

3家(贵阳地区)

B包

同时具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质的授信评估机构

3家(毕节地区)

C包

同时具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产评估资质的授信评估机构

3家(遵义地区)

备注:投标人根据资质情况,可以同时参与3个标包的投标申请,中标数量不受限制。各包报名且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数量须满足“包入围数量3*3”,否则本包按流标处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公示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评估机构: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或副)本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含三表一附注)或 2023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3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有与拟评估对象相对应的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评估资质证明,所持评估资质的等级原则上应当为一级(甲级、A级)或者二级(乙级、B级),评估资质不划分等级的除外;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权威机构认证的5人以上专业评估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9)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承诺法定代表人近3年经营业务无不良记录、无行业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投标人须承诺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关联方控制的评估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声明、涉税及回避情况告知函、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5)投标人应保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发生欺诈、违规或者不尽职等情形,以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6)投标人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通报等不良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7)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制企业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18)投标人及所拟指派的评估师具有类似的成功经验(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同类评估项目案例,拟派本项目的评估师至少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所完成的项目案例,合同不能体现评估师姓名的,还应该提供招标人等提供的相关说明)(此处提供的案例不能再作为“评审标准”中的得分案例)。

7. 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至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②电子邮箱购买:将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经审核通过后按代理机构提供的缴费账户信息支付文件费用。(邮件务必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开户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17*****000******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林城东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0851-********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联系人:杨静、谢镇宇

联系电话:0851-********138*****965158*****627

电子信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私授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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