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核磁共振检测系统采购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核磁共振检测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3-04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核磁共振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核磁共振检测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石化公司核磁共振检测系统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哈尔滨石化公司生产装置机泵及电仪设备更新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属依法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磁共振检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310万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2.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2.3供货周期及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5日内交付全部标的物。

2.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5付款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合同、入库单付30%货款,安装投运稳定运行且培训合格后付60%货款,质保期为设备投运验收合格后12个月无质量问题付10%货款。

如果到货12个月无法安装或试运,则视为设备安装投运无质量问题,支付60%货款,从此时开始算质保期,质保期内(投运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24个月内(先到为准)为质保期)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核磁共振检测系统1套,详见《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核磁共振检测系统技术规格书》。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投标人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7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约承诺并加盖公章。

3.8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3.9投标人至少提供3份投标产品近3年(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国内石油石化企业或相关研究机构核磁共振检测系统的使用业绩(以合同、发票为准),同时需要提供不限于1份最终用户出具的合格评价报告(所提供报告合并后要涵盖最终用户开展原油、石脑油、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蜡油及渣油等的分析使用情况)。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2日18:00:00时至2023年09月27日20:00:00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2023-10-13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叁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10-13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开标地点(现场):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郭影 联系方式:0451-********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219 室

项目负责人: 王松 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wangsong0459@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2.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核磁共振检测系统技术规格书.pdf
3.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4.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哈尔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磁共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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