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大棚及温室大棚建设招标公告
日光大棚及温室大棚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皖LDC2015-141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砀山县农委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及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招 标 人: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3、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砀山县境内。
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工程规模:本工程为砀山县农委新型钢骨架日光及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新型钢骨架日光大棚规格:(长90m*宽12m),共3座,每座约1080m2;温室大棚(长80m*12m),共五座,每座约960m2。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工 期: 80日历天。
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承包范围必须含连栋温室、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温室大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等;
2、潜在投标人及委托代理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潜在投标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须由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
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1 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头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 1 月 8 日 8 时 30 分— 9 时 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招标人: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36*****84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 李工
电 话: 139*****252 138*****388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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