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3年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函》(琼农便函〔2023〕1080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公开招募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海口市琼山区境内。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利用主体等,建设不少于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二)形成不少于2套秸秆技术规程,开展不少于3次以上的宣传,组织召开1次现场观摩会,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基础,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可以集成成套秸秆技术规程,可举办现场观摩会议,独立开展相关政策和技术宣传等,能在海口市琼山区辖区内创建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项目。
(二)需同步提供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具备2023年11月底前竣工投产条件。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2.其他申报主体要求材料;
3.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以上资料需逐页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期间递交纸质申报资料,逾期不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21-3办公室。
(三)联系人:苏明,联系电话:0898-********。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