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渝05破210号巫溪县大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渝05破210号巫溪县大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3日作出(2023)渝05破申1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聂宗波对巫溪县大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溪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8月29日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现需聘用审计机构对大溪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 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 (试行)》等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本案审计机构。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巫溪县大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选聘审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