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学年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学年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3-2024学年学生校外配餐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3-2024学年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资金来源:家长支付;
3.项目需求: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2023-2024学年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服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本学年在校学生约3100人;
4.项目合同期:2023—2024学年(具体时间以实际配餐为准)(第一学期首月进行满意度调查,未达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重新遴选配餐公司);
5.项目公示日期: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6日止;
三、招标方式
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四、定标方法
1. 资格初审:
①如有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②如响应或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2. 综合评价:
①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代表现场述标,限时3-5分钟;
②本次招标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根据企业现场述标及参考评分标准,对投标方的资质、配餐实力、质量品质、配送设备、餐品价格、安全保障措施等综合因素量化打分,优选出得分最高的三家配餐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由学校牵头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不定时对此三家配餐企业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投票表决1家中标配餐企业作为学校配餐供应商。
3. 招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学校公众号及学校家长群中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发送加盖公章的异议书扫描件至(邮箱地址)**********@qq.com。
4. 备案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中标配餐企业的信息登记表报备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区教育局核查配餐企业材料的资质真实性后,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托校方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合同。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需达到A级,同时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应在供餐期间体现“餐饮文化”纳入到校园文化中;
7.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
8.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市质联【2018】14号文);
9.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0.集体配餐单位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1.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2.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4.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不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7.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8.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必须选择热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
19.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六、投标相关事项
1.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投标文件(一主一副),内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贴上封条,封条处及档案袋四角加盖公章,电子PDF版投标文件发至邮箱:**********@qq.com;
(1)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投标人资质一览表(详见附件1)
(7)投标人资质证明
(8)企业信用及荣誉
(9)本市同类项目业绩
(10)常用菜谱
(11)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接收人、联系电话:
(1)接收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6日
(2)接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
(3)接收人:张老师
(4)联系电话:0755-********
投标文件由校方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于2023年9月26日后送达的,不予收取;
3.投标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及《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所列,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装袋密封,《送审材料目录》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毕盖章,贴于资料密封袋正面以便核对。所有投标资料要求纸质版两份(一主一副)及电子PDF版一份。
七、具体流程
1.2023年9月22日——26日,通过学校公众号公示招标公告;
2.2023年9月26日,应标公司到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提交投标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3.9月27日下午14:30,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组织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进行评标,确认预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4.9月28日上午,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组织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对预中标3家配餐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投票决定中标配餐企业;
5.9月29日——10月1日,通过学校公众号公示中标结果,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
6.学校将《龙岗区学校午餐中标配餐公司信息登记表》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局核查配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预中标总数是否超产能,反馈校方,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写委托书,委派校方与中标配餐企业签订配餐合同;如预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学校则顺延联系下一家配餐单位签约。
八、项目需求
见附件1;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投服务项目需无条件满足招标方案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九、咨询
深圳市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3年9月22日
标签: 学生校外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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