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询价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询价公告
为顺利申报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预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23〕33号)要求,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拟对本局有关项目开展委托事前绩效评估。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
(二)项目需求
对以上项目开展事前评估,重点认证立项,对申报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
二、成果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23〕3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规定,出具《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一份,《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一份,评估报告和评分表严格按照评估办法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出具,评估报告和评分表将作为财政局批复“广西(桂中地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预算的依据。
三、询价对象
具备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等。
四、服务质量要求
评估服务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23〕33号)要求实施,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评估报告和评分表,并协助我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入库申报。
五、报价要求
请报价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18:00前向我局报价,报价包含人员交通差旅费、税费等为完成评估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等,报价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bsyjzhzx@163.com)或送到(邮寄)我局(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409室)。联系人:覃艳黎,联系电话:0772-*******。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http://www.laibin.gov.cn/xxgk/fdzdgknr/zdlyxxgk_1/ggzypz/zfcg/)发布。
附件:报价函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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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应急救援物资 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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