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中心城区道路平整和人行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九龙坡区中心城区道路平整和人行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九龙坡区中心城区道路平整和人行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23】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代理业主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道路及环境面积共计约293.18万平方米,梳理改造功能型照明线路约335.56公里,更换钠灯约8083盏,修建停车位约1100个,配套快速充电桩约500个,加固部分结构设施,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完成项目中有收益的停车场(修建停车位约1100个)、充电桩(约500个)、多杆合一等相关建设内容,计划对经纬大道、石小路等11条重点跨区主干道进行车行道、人行道整治,对沿线功能性照明进行节能改造,同步完善其相关附属设施;对华玉路、龙门阵大道等14条重要区域连接道进行车行道、人行道整治,对沿线功能性照明进行节能改造,同步完善其相关附属设施;对南北大道、朝阳路等7条剩余区域连接道及相关重点区域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进行整治,对沿线功能性照明进行节能改造,加固整治结构设施并完善其相关部件。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90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为:
(1)勘察部分:
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的要求,完成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需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00现状地形图测量、控制点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地勘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并配合设计服务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
(2)设计部分:
1)①道路的详细改造设计(包含车行道与人行道改造)。②停车场及充电桩设计。③多杆合一与节能改造设计。④桥梁、地通、隧道、天桥雨棚、电梯等公共设施,排危加固设计。
2)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3)设计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完成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的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各阶段设计成果若有行政审批的必须通过行政部门批复;无行政审批的专业需得到发包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或会议审议认定。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分工设计的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义务。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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