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闵集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告

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闵集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告

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闵集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2 17:31|发布单位: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3|项目监管地:麻城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闵集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3-199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闵集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6.******(万元)

6、最高限价:356.******(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食堂一栋,主体3层,总占地面积51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550平方米。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本次采购活动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参与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并由供应商盖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并由供应商盖章);
(3)①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并由供应商盖章)。且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②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直接导致磋商单位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无效。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成交无效。
(4)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房建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供应商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盖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

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供应商请自行登录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未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企业注册”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操作;联系电话:0713-*******,各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7日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将拒绝参与磋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三)本磋商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如供应商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操作问题,请咨询0717-*******
(五)本项目实行有限数量制。
(详见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南湖中心学校

地 址:麻城市

联系方式:135*****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联系方式:134*****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134*****886

  • 招标附件或中标结果附件下载: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项目 学生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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