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得年水驱前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哈得年水驱前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塔里木油田哈得2023-2025年水驱前缘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8-FK19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水驱前缘监测是通过微地震技术评价注水(气)优势方向和波及范围的重要油藏动态监测项目之一,可以提供注水(气)受效面积、形状、优势方向等成果以及评价压裂效果。哈得逊油田一直使用水驱前缘监测资料开展注水动态分析和指导注水调控,2022年富满油田开始使用水驱前缘评价超深碳酸岩储层注水效果、储层连通关系和压裂效果。

2.2 招标范围:

依据甲方下达的测试任务,编制施工设计经甲方审核后,自行组织人员、设备和仪器,依据施工设计布设微地震监测仪器,监测注水(气)和压裂井微地震事件,提供反映注水(气)受效面积、形状、优势方向和评价压裂效果等解释成果报告。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沙雅县和库车县境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油气田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6人,其中: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解释人员1人,现场作业小队人员不少于3人。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安全负责人(分管安全经理或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技术经理或副经理)、作业队长须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工作业绩经历的人员清单;②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证件扫描件;③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配备拾震工程车1台,微地震信号检波器1套(至少13支微地震信号检波器)。

提供证明资料形式:(1)设备清单;(2)设备实物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包含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备参数等信息);(3)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或设备租赁合同或资产调拨(含租赁合同)证明文件等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从事油藏深度超过4000m注水(气)驱前缘技术服务1个井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明确注水(气)井组测试日期、深度等信息);(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9月23日12:00至2023年09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5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的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附件1: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新疆,库尔勒市,尉犁县,沙雅县,020-,09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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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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