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法医解剖中心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晋城市公安局法医解剖中心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晋城市公安局法医解剖中心项目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K*****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法医解剖中心项目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第1包:*******元;第2包:*******元
最高限价:第1包:*******元;第2包:*******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2包,每包主要内容如下:
第1包:法医虚拟解剖设备1批,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及配置 |
1 | CT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DR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尸体血管造影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虚拟解剖辅助设备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分体风冷式高位机型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6 | 溅射蒸碳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2包:法医解剖中心设备1批,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及配置 |
一 | 1个标准普通尸体解剖室装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 | 1个标准腐败尸体解剖室装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 | 传染病尸体解剖室、检验室装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 解剖室监控及摄录像防盗报警系统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 | 尸体衣物清理室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 | 耗材室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 | 会议室/案情分析室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至验收合格。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注: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
【第1包】:合同签订后基础工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第2包】:合同签订后基础工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第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3日00点00分至2023年10月0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投标人”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万鑫贸易、煤田地质勘探队)院内西楼中招国恒(山西)招标有限公司2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
(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4)投标人登录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
1.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投标人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
(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2、特别注意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3、其他事项:
3.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3.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3.3中标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程宏涛
电 话:0356-*******
附件信息:
288.9K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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