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已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关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宜区经发字[2023]22号)和《关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区经发字[2023]2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拟建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包括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宜伟路、春明路、宜云路、宜创路、宜正路、春谐路、金平路、公园西路及枫湖路共10条新建道路及6个周边土石方工程,道路总长*****.537m,其中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沿线包含2座桥梁,1座为大桥,桥长887m、桥宽28m,1座为中桥,桥长66.6m、桥宽42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2 主要技术标准:拟建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等有关规定,主要技术指标为:设计公路等级分别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道)、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km/h-20km/h,路基宽度12-42米,汽车荷载等级分别为公路-I级、公路-II级和公路-II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1/2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其中春水桥主要技术标准:(1)设计行车速度:50km/h;(2)桥梁荷载等级:公路Ⅰ级,人群荷载:3.5kN/㎡;(3)桥长:887m;(4)桥宽:28.0m;(5)行车道数:双向六车道;(6)路拱横坡:车行道为2.0%,人行道为-1.5%;(7)设计洪水频率:1/100;(8)抗震烈度:抗震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桥梁按Ⅶ度设防;(9)设计风速:按百年一遇控制设计,V100=24m/s,地表类别为A类;(10)设计基准周期:100年;(11)设计安全等级:一级;(12)环境类别:Ⅰ类环境;(13)交通饱和设计年限:20年。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总计划工期36个月(1095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各道路独立展开施工,并完成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其中春明路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宜伟路至宜云路路段,路线全长1564.540m,二期实施宜云路至宜创路路段,路线全长1019.552m;其它路段均在一期实施并完成竣工验收。
2.4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综合管线、路灯、绿化、构造物、防护及周边土石方等工程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4个月,质量保修期:60个月。
2.6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类别,共 1 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 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 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附表六,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 主体二类 序列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202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均可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 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类别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 信用等级为 C级或以上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3.2 信用等级为 C级或以上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 1 (类别名称)类别中最多可投 1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3.3.3 信用等级为 C级或以上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
3.3.4 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月 22日 8时00分至2023年 10 月 23日23时3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召开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类别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类别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6.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上进行公开。
7.其他事项
其他: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源仙台(丁家台社区对面)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高士路91号
邮政编码:336000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巫女士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138*****317 电 话:157*****0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2023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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