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儿童医院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溪市儿童医院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溪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一批设备进行院内谈判,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诚邀符合条件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内容及标准:玉溪市儿童医院工作开展所需的医疗设备,所投产品为全新原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元) |
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4 | 台 | 5000.00 | *****.00 |
柜式空气消毒机 | 3 | 台 | *****.00 | *****.00 |
洁净屏 | 2 | 台 | *****.00 | *****.00 |
洁净台 | 1 | 台 | *****.00 | *****.00 |
输血输液加温器 | 1 | 台 | *****.00 | *****.00 |
试剂卡孵育器 | 1 | 台 | *****.00 | *****.00 |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验收规定,质保期不少于两年,满足采购人要求。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
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 08:00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与采购人电话索取谈判文件。
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8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 玉溪市儿童医院李棋院区四楼会议室(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北侧)
时间: 2023年9月28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市儿童医院李棋院区四楼会议室(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北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在“玉溪市儿童医院”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
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7-*******
标签: 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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