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教育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教育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第四中学的委托,拟对十堰市第四中学教育教学设备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第四中学教育教学设备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

  A包(办公用品): 办公桌、茶水柜、书柜、阅览桌、沙发、档案柜、办公椅等若干 (具体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B包(电子、电器):弱电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具体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采购预算:A包:约70万元;B包:约90万元。

  四、货物交付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二十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应用培训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项目的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本项目主要货物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正式授权,并确保所投货物为正品。

  4、投标人必须在十堰市城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上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投标人近两年内有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7、投标人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8、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必须为第十八期节能清单及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具体清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

  9、以上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只能选择A、B包中的任意一包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可在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资料到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

  提交材料包括: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投标人注册地不是十堰市的,须提供设立在十堰市内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委托在十堰市内提供售后服务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双方的委托协议书等资料;④近两年供货业绩证明(采购合同);⑤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公告发布期出具的有效)。以上四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一套留存)。

  七、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 时前递交至开标现场。

  2、递交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1*****17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峰 联系电话:155*****156

  2015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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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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