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槽车短途运输(二次)招标公告
火槽车短途运输(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合成洗涤剂厂化工产品汽槽车—火槽车短途运输项目 | ||||||||||||||||||||||||||
项目编号 | ****-*******-FS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2016年合洗厂装卸火车槽车的汽槽车短途运输作业,全年运量约6400吨。,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次招标项目包括(合洗厂—腈纶厂装卸站)装运醇醚产品、(腈纶装卸站—合洗厂)装运脂肪醇原料. 2.2 服务地点:抚顺市。 2.3 工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天。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SSH-FW-HX-2015-216的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3.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3.2.2、具有公路运输许可证 3.2.3 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3.2.4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合成洗涤剂厂化工产品汽槽车—火槽车短途运输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1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fsshzbzx@petrochina.com.cn。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公章);③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发送完成后并与联系人进行确认。 4.2.2纸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一周后到开标前,凭以下五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并标注:仅限合成洗涤剂厂化工产品汽槽车—火槽车短途运输项目使用的字样);②领取人身份证;③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⑤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04室 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金水岸石化小区南门东150米)抚顺石化分公司招标中心213室(二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建议提前7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确认函》(正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基本银行账户汇入公司招标指定账号并到招标人财务领取收据,并注明:合成洗涤剂厂化工产品汽槽车—火槽车短途运输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的递交如遇到月末,请投标人尽量提前或延后转帐,错开月末最后三天。友情提示: *招标文件工本费不从基本帐户汇出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无法退还,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不从基本帐户汇出将无法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的递交如遇到月末,请投标人尽量提前或延后转帐,错开月末最后三天。 *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建议提前7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确认函》(正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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